20191122日           攝氏24

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89       陰天

P01.jpg

 

壹、 前言

 一、東亞戰後經濟成長

       二次大戰後台灣的出口導向經濟成長模式及其過程中藉由貿易及海外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的國際間經濟資源移轉及波及效果等的經濟發展印證市場經濟下近代經濟成長(Modern Economic GrowthMEG)的可行性。戰後漸進式的自由化下,台灣經濟與世界經濟逐步接軌獲取所謂後發展性利益造就其工業化經濟發展的東亞範例。不僅台灣,戰後東亞經濟的發展也成爲近代經濟發展理論特別是對外貿易,海外直接投資與經濟發展相關理論的實證對象。

 

二,文獻探討與研究目的

     二戰後開發中國家的經濟發展策略主流就是開放策略,與國際經濟社會接軌。在加入國際貨幣基金(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世界銀行(The World BankWB),關稅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 and Trade GATT/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等布里敦森林協議建構的新國際經貿體制下,市場經濟開發中國家策略性結合國際間的政府關發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ODA),民間海外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技術移轉與授權(Technology Transferring and LicensingTTL),人員國際移動及貨品服務貿易,帶動資本,人員,技術,資訊,財貨服務的跨境活動。開發中國家活用國際生產要素,生產財,技術及市場彰顯國內的比較利益,創造國內製造的就業機會,提升所得,帶動出口賺取外匯突破進口瓶頸,啓動其經濟成長與發展。

     戰後從日本開始的東亞經濟開放改革使區域內市場經濟國家得以接收美歐及東亞域內的經濟資源移轉,藉由貿易獲取經濟發展的利益,形成東亞經濟的雁行形態發展並成就東亞經濟的發展典範。件隨經濟資源與結構的動態變化,東亞國家持續開放國內市場並改革跨境經濟活動的國內障礙。經濟自由化進程維持東亞國家經濟成長與發展的動能。圓滑擴大資金,人力資源,資訊技術的跨境活動,活化國內經濟,提升國際競爭力,深化國際貿易等對外經濟連結關係增加國內經濟福祉。戰後對外經濟關係的連結過去主要是透過自由貿易市場機制,進入21世紀雙邊(Free Trade AgreementFTA/區域自由貿易協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RTA)的制度性安排成爲另一股快O 6速崛起的管道。

      剖析20世紀東亞經濟發展的策略,首先是外向型發展策略,亦即開啓與國際經濟社會接軌大門的策略。其次是活用國際資源策略。接受ODA,吸引外來直接投資(In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IFDI),移轉技術,運用海外市場有效需求,圓滑擴大資金,人力資源,資訊技術,財貨,服務的跨境活動,彰顯國內的比較利益帶動出口賺取外匯突破進口瓶頸。

      東亞戰後的出口導向工業化發展策略簡單地說就是在自由市場經濟的機制平台上透過貿易,產業,匯率等總體經濟與個體經濟政策吸引海外資源彰顯國內比較利益並激勵出口以帶動國內經濟的成長與發展。「戰後東亞工業化的成功經驗顯示透過貿易的自由化與世界經濟接軌是近代經濟成長過程的必西修件之一,其中進口的自由化除了因爲要出口到海外市場所以互惠地開放國內市場外,也是東亞經濟發展過程中接受國外的技術?,資本財,原材料的必要條件。由於各國也必須同時考量進口替代工業化發展的實際情況,所以東亞國家的自由化實質上大多是採漸進式,而且亦都在出口擴張階段前先經歷過有效保護的國內替代生產過程,亦即「出口擴張前提下的有效保護」亦或「有效保護下的出口擴張」的發展(EP Con EPEffective Protection conditional on Export Promotion)

      台灣戰後如同其他東亞雁行形態發展的成員,1959年之前亦會經施行進口限制,複式匯率,政府補貼等幼稚產業保護政策措施經歷過戰後非耐久性消費財的第一次進口替代工業化過程。但是進口替代工業化的保護措施也導致當時台灣經濟的低效率性,通貨膨脹。爲脫離此困境以及爲吸引國外的資本及技術,台灣1959年制定19點財經改革措施,降低關稅,放寬進口,進行單一匯率改革等,調整經濟發展策略轉變爲出口導向政策。1960年公布獎勵投資條例實施租稅減免吸引外資,開放國內部分資本市場,並1966年開始在高雄成立出口加工區獎勵出口。東亞中台灣較早開始實施自由化改革措施。

      戰後台灣的出口導向工業化發展過程中出口成長帶動經濟成長,進口成長推動出口的擴張。Ghartey運用Granger causality手法證實1960-1990年台得的出口帶動其經濟成長的單向因果關係S FrankelRomer and Cyrus針對1960-1985年東亞經濟人均GDP成長的原因研究證實對外開放性(Openness)是台灣經濟成長的主要影響因素。另一方面,進口對經濟成長也扮演相對重要甚至比出口更重要的角色。在戰後台灣經濟的發展中,與日本關係堅密,日本扮演經濟資源供給者,產品出口市場吸納者等的重要角色。本節從直接投資及貿易,產品貿易結構檢討戰後以來台日經貿交流的發展與演變以及雙方的經濟產業關係。

      本章的目的是從戰後開發中國家經濟發展的脈絡印證台灣藉由開放改革策略運用海內外經濟資源順遂外向型經濟發展的過程與課題,特別是與日本經濟關係的互動演變。本章回顧戰後台日經貿的發展,檢討台日產業關係的演變,展望台日未來的合作方向。第貳節首先透過直接投資及貿易檢討台日經貿交流的演變,第參節從台日產品貿易結構探討經濟產業關係,產業內貿易的進展與產業互補性。第肆節檢視台日國際收支狀態,從戰後台日經濟發展探討經濟關係的失衡及其意涵。第伍節探討台日國際收支失衡中的中國因素並展望台日經貿的未來。國際收支的失衡不單只是反映貿易結構的不同更反映日台與日中之間廣義性技術層次差異的結構性問題。

 

貳、台日經濟,貿易合作關係的回顧

一、台日間直接投資

      戰後台灣的經濟發展及與日本的經貿交流過程中,海外直接投資與技術的交流始終扮演關鍵的角色。作爲東亞工業化雁行發展的一環,台灣戰後的經濟發展受惠於美歐及日本的直接投資,技術移轉及市場開放所帶來的經濟利益。

   台灣戰後的經濟開發過程中,首先1953-1968年間40億美元的美國政府開發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ODA)粉演重要角色,其中60%軍事援助,40%經濟援助,ODA的形式90%無償贈與以及10%備數,經濟援助中包含1954年生效的公法480PL-480)的穩食緩助及1953-190年期於電力,運輸,開礦等經濟基礎設施的整備。

   19656月美國對台經濟援助實質停止前,*日台1965426日多訂首筆日本對台ODA 1.5億美元的目圓備款,主要用於1965-1968年台灣第四期經建計劃進口產業機械設備的目的,其後亦透過中日技術合作計劃(1961-1976),日本累計派遣380名技術人員到台協助台灣進行金業在職教6資企業對台FDI的觸媒功能是其對台灣戰後經濟發展的衍生貢獻。1966年台灣推出出口工業區及出口沖退稅等鼓勵出口的相關施,加上日本ODA日圓借款的催化下吸引當時受工資高漲所苦日本企業特别是家電,製藥,紡織等產業的對台投資。

   1952年至2014年底台灣的外來直接投資累計金額1.32148億美元,其中亞洲佔29.28%最多,歐洲25.83%次之,北美洲18.2%。其中日本戰後對台灣的直接投資累計8,616件,182.69億美元,佔台灣外來直接投資總金額的13.8%,39,711總件數的21,7%,金額次於美國的234.99億美元(178%)及荷蘭的207.04億美元(15.67。%),但件數多過美國的5,586件(14.1%)及荷蘭565件。戰後台灣的外來投資金額中,1990年代止美國一直居首,日本居次,2000年後荷蘭急遽增加躍居第二位,日本則退居第三。

      戰後日本製造業對台灣的直接投資如前述肇始於1960年代台灣轉型出口導向策略,推行出口獎勵政策,日本國內工資等生產成本上張的影響及日本對台ODA日圓借款,1970年代中期是國際石油價格高產约成本推動型通膨所帶動。接著1985G5廣場協議(Plaza Accord)之後日圓大幅升值,日本對台灣直接投資更呈現跳躍式成長。

      廣場協議後日圓匯率從19851美元對250日圓,3年後大幅升値至125日圓水準,日本對台直接投資也明顯快速增加。1980年代日本對台投資金額25.67億美元,佔台灣外資的29.52%,955件佔35.57%,件平均金額從1970年代的71.3萬美元躍升至268.8萬美元。1980年代年平均金額2.56億美元,與1970年代相比,從0.34億美元成長7.5倍,年平均件數96件,從48件成長2倍。1986-1989年的年平均件數從1980-1985年的33件增加至190件,年平均金額從1.27億美元增加至4.5億美元。1990年代續增,金額54.96億美元,佔台灣外資的21.13%,1615件佔27.85,,件平均金額從1980年代的268.8萬美元躍升至340.3萬美元。1990年代平均金額5.5億美元爲1980年代的2倍,年平均件數162件爲1980年代的1.7倍。2000-2009年日本的投資繼續增加,金額75.73億美元,但因荷蘭2005年後對台投資大幅增加,日本佔台灣外資金額比重降至10.8%,2654件佔17.98%,件平均金額則從1990年代的340.3萬美元降至285.3萬美元。年平均金額7.5億美元為1990年代的1.4倍,年平均件數265件爲1990年代的1.6倍。2010-2014年金額增長幅度漸緩計22.17億美元,佔台灣外資的8.86%,2506件佔18.1%,件平均金額則從2000-2009年的285.3萬美元降至88.5萬美元。相較於2000-2009年平均,金額2.2億美元爲29.3%,件數251件爲95%。

      戰後日本對台灣直接投資金額的演變可看出,1985年廣場協議後至1990年日本泡沫經濟瓦解,1995年至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世界金融危機爆發前的2002年至2006年等三個主要成長階段的過程。投資件數的演變上可看出,日本泡沫經濟瓦解前的1989年,台灣加入WTO至世界金融風暴爆發前的2007年,世界金融危機後的2012-2013年等三個波段的上昇。而2000年後日本對台投資件數的大幅增加及件平均金額的減低亦可以推論是日本中小企業投資尤其服務業的增加,原因有二,一是台灣產業升級吸引日本擁有獨特競爭力中小企業的核心技術的移轉,其次,實現特別是電子科技產業,流通服務業供應鏈上中下游產業包含大中小型企業團隊式對台投資的產業集聚效果。

   1990年代台灣的工資等生產成本開始高漲,勞力密集型製造業紛紛移轉中國大陸生產。此時期日本企業所增加的對台灣直接投資一方面回應台灣經清服務化的發展所需,投資對象產業主要由製造業轉向流通,零售等的服務業,另一方面製造業的投資則配合台灣產業技術的提升由勞力密集產業轉向高科技高附加價值型產業。

      由此可知台灣對日本直接投資19522014年底累計35.17倍美元,佔台灣對中國大陸以外國家,地區直接投資累計額的2.7%,累計件數648件佔總累計件數的1.6%。主要是台灣在2000年以後對日本直接投資快速增長,2000-2014年金額32.15億美元佔戰後累計的91%,件數453件佔70%。特別是2011年東日本大震災後配合日本國內供應鏈重建及產業結構重組過程的台灣直接投資,後者如2012年台灣鴻海對日本sharp的大型投資案參與日本TFT-LCD產業的重組,以及近年安倍新經濟政策下日圓大幅貶値吸引台灣投資的顯著成長。2010-2014年台灣對日投資金額22.32億美元,佔台灣對中國大陸以外直接投資總額的8.23%,件數153件佔8.8%,件平均金額1,459.4萬美元爲戰後平均的2.69倍。

 

二,台日間貿易

(一) 戰後台日間貿易持續成長

      戰後日台間進出口貿易的成長深受日本對台灣FDI進展的影響。日本對台灣FDI幫助台灣進口替代工業化發展的過程中,首先誘發台灣對日資本則及其後零組件進口的增加,然後隨著台灣投資企業經營效率、生產力的提升、出口能力的提高導致台灣對日本出口的增長。

   1960年代初台灣對日本的貿易總額為136萬美元,中期為3.75億美元,1970年代為70億美元,1980年代為1990億美元。 在過去,它增加到了400億美元。  2010年,超過600億美元,超過700億美元。 戰後,台灣對日本的進出口繼續擴大。  1960年代初進口日本的560萬美元,中期為2.17億美元,1970年代為50億美元,1980 VA1980億美元,1980年代為150億美元,1990年代中期為280億美元 增加到美元。 自2005年以來,美元已超過400億美元,2010年已超過500億美元。  1960年代初,日本的出口額為800萬美元,中期為1.57億美元,1970年代為20億美元,1980年代為80億美元,1990年代中期為140億美元。 在2005年和2010年,這一數字增加到超過180億美元和超過230億美元。 自1990年代以來,日本經濟一直雖然陷於長期低迷狀態,但台灣對日本貿易尤其進口仍然持續成長。

 

(二) 台灣經濟的出口導向成長中日本貿易的重要性及演變

      然而對日本貿易佔台灣貿易總額的比重,尤其1990年代以後由於台灣對日本貿易的成長低於台灣對世界貿易的成長,所以持續減低。台灣對日本貿易佔台灣總貿易的比重1960年代最高近40%,其後台灣貿易對象特別是出口對象的多元化,對日貿易比重1970年代30%,198090年代20%的水進,2000年後尤其是台灣與中國貿易激增的關係,2010年降至14.3%,2014I1%。其中特別是台灣的對日出口,金額雖然增加,但是比重從1960年代35%至1990年代降爲12%水準,2000年後台灣對中國出口的大幅增加,對日出口退居中國,美國,香港,新加坡之後,所佔比重更下降至10%以下20148%水準。另一方面台灣總進口所佔日本的比重,1960年代高達40%以上,其後雖然也持續減低,但因對日進口金額比出口金額的增加幅度大,所以1970年代下降至30%水準,198090年代維持在25%〜30%,2000年後才減低至25%〜20%水準,2014年戰後台灣進口的首位首次被中國超越,比重降至14.6%,但仍是台灣極重要的進口來源。日本是戰後台灣資本財關鍵零組件的重要供給來源,也是支撐台灣出口成長的命脈。

 

參、台日貿易結構分析

一、  台日間產品貿易結構

      貿易結構與國內生產結構是經濟的一體兩面,產品貿易結構的變化反映國內生產結構的變化。以下從台日財貨貿易品目別結構來觀察雙方產業結構的關係演變

 

(一) 台日產業結構的互補性與產業内貿易的進展

      台灣對日出口1960年代80%集中食品活畜(0SITC2品項編號,以下同),其後逐年降低,1970年代40%,1980年代30%,1990年代20%。相對地工業製品對日出口比重戰後逐年上升,1960年代6%,1970年代45%,1980年代58%,1990年代73%,2000年後近85%。而台灣對日出口的食品活畜中,農漁畜產品結構也隨著日本市場需求及台灣生產技術能力的提升而變化,1960年代香蕉蔬果36%,砂糖26%,1970年代蔬果罐頭加工15%,生鮮及加工鰻魚,草蝦,生鮮及冷藏鮪魚貝類等10%,砂糖5%。冷凍豬肉等4%,1980年代生鮮及冷藏魚貝類等16%,蔬果罐頭加工8%,冷凍及加工豬肉等6%,1990年代生鮮及冷藏魚貝類等9.5%,冷凍及加工豬肉等8%,蔬果罐頭加工2.6%。

      對日本的工業製品出口中,1970年代彰顯台灣比較利益的勞力密集生產原料別製品及雜項製品開始抬頭各佔14.76%,18.89%,1980年代各估13.86%,26.41%,1990年代各佔14.23%,20.05%,皆爲各年代台灣出口日本工業製品的主力,而且1990年代,機械運輸設備的辦公資料處理機器(75)及電機電子設備(77)的對日出口也開始崛起,各佔12%,11.7%。2000年以後機械運輸設備的出口佔達50%,其中電機電子設備超過30%,特別是關鍵零組件的熱離子冷或光陰極管半導體發光二極體等(776),2000- 2009262010-201432%,資本技術密集製品成爲台灣出口日本製品的主カ。

     戰後以來台灣對日本進口集中在工業製品,比重超過90%。其中化工製品15%上下,原料別製品20%〜30%,機械運輸設備40%〜50%,2000年後原料別製品,機械運輸設備的比重呈現降低變化,機械運輸設備中關鍵零組件的熱離子冷或光陰極管半導體發光二極體等(776)的進口ロ比重1990年代開始明顯增加佔13%,2000- 200911.3%,2010-201413.64%,與特種產業機械(72)的資本技術密集製品並列爲台灣對日進口的主力。

      2000年後日本對台灣出口中工業製品佔90%,對台灣進口中工業製品佔84%,其中機械運輸設備都佔50%。機械運輸設備中,1960-1980年代日本出ロ大宗的電訊音響機器及1980-2009年的辦公資料處理機器如前述日本企業的FDI下分別在19801990年代後反而變成台灣對日出口的新興製品。日本對台出口逐漸集中特種產業機械及電機電子設備,而台灣對日出口集中電侵電子設備,特別是電子零組件,其中熱離子,冷或光陰極管半導體發光二極體等(776)在雙方貿易的比重都顯著提高。

      產品貿易結構的演變顯示2000年後台日貿易型態已經進化到產業內貿以及零組件製品的貿易。產業內貿易的型態即同一產業內不同技術層、機能、品牌、價位的同類製品的交換型態。不僅是機械製品,台日間各項工業製品貿易所佔產業內貿易的比重都有提升現象。其中有透過台日間FDI展開的製程及製品的國際垂直分工也有國際水平分工等產業分工型態所製浩產品的交換。

   2000年後日台機械運輸設備貿易中,日本對台灣的出口集中在製造設備,零組件特別是資通科技(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ICT)相關製品(HS 84,85,38,70,74,90),台灣對日本的出口也集中在ICT製品相關的零組件(HS 84,85,39,90)。台日間從日本生產資本財,零組件與台灣生產的最終消費財的交換,提升到雙方皆生產零組件如記憶晶片(HS 854232),其他積體電路(HS 854239)及相關製品的交換,即生產技術的提升帶動貿易財貨層次的提升,也增進雙方產業結構的互補性。日本對台灣的記憶晶片(HS 854232)出口是日本該製品世界出口的第一位,日本對台灣的同記憶晶片進口也是日本該製品世界進口的第一位,各佔達40%以上比重。台日貿易相關產業的相互依存度也隨之升高。

 (二)台日貿易相對重要性與失衡

   1.台日貿易結合度

      接著從進出口結合度觀察日台間貿易關係的進展對雙方相對重要性的演變。出口結合度爲出口國的出口比重對進口國進口的相對重要性,進口結合度爲進口國的進口比重對出口國出口的相對重要性。計算式如表4註所示,貿易結合度越大於1表示兩國間貿易關係盆趨緊密,對雙方相對重要性愈高。

   1960年代中期以後日台雙方貿易結合度均大於1,顯示日台貿易對雙方的相對重要性。而戰後雙方貿易結合度數値的高點顯示1960年代由朗至1970年代期間台日間貿易對雙方貿易的發展上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其後1980年代至2014年台灣對日出口結合度,都在1.72.0區間波動。相對地,日本對台進口結合度也呈現同水準的變化。而台灣對日進口結合度即在3.04.5區間波動。相對地,日本對台出口結合度也呈現同水準的變化台日間貿易對戰後雙方的經濟貿易發展一直維持高水準的相對重要性。而台灣對日進口的相對重要性始終高於台灣對日出口,相對地日本對台出口的相對重要性也始終高於日本對台進口。彰顯台灣對日進口特別是資本財,零組件的進口對日本出口的重要地位的同時也顯示日本對台出口對台灣進口的意義。

     接著比較中國日本貿易結合度的變化。可知中日貿易結合度也是1960年代中期上升至2以上水準,顯示中日貿易對雙方相對重要性的提高。中國對日出口結合度,1970年代後上升至3以上,2000年達到接近4的高峰狀態後回降,2010年後在1.82.0區間波動。中國對日進口結合度,1970年代上升至4.04.5戰後高峰水準,1980年代下降,1990年代開始維持在2.0水準上下波動。

      其次雙雙貿易結合度相比下可知,日本對台灣的出口對台灣進口的重要性大於日本對台灣的進口對台灣出口的重要性。而日本對中國的出口對中國進口的重要性則小於日本對中國的進口對中國出口的重要性。

      中國及台灣對日本貿易相對重要性的比較而言,日本對台灣的出口對台灣進口的重要性遠大於日本對中國的出口對中國進口的重要性。相對地台灣對日本的進口對日本出口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中國對日本的出口對日本進口的重要性大於台灣對日本的出口對日本進口的重要性

      歸納而言,對於日本的出口,台灣的進口重要性大於中國,而對日本的退口,中國的出口重要性大於台灣。

   2.台日貿易收支失衡表

      同時可知台灣對日本貿易收支1960年代中期以來就呈現逆差,逆差金額至2010年止持續性擴大,其後逆差金額縮減。台日貿易逆差金額」000年代中期突破100億美元,2000年後超過200億意美元,2010年接近300億美元水準,隨後2014年回降至150億美元水準。而台日貿易逆差佔貿易總額比從1960年代中期16%急增至197047%,其後減低至198519.5%,1990年代再次擴大,2005年增至41%後減低,201038.8%,201424.4%。台灣戰後隨著經濟的成長,1960年代以來對日本持續呈現貿易逆差且擴大的狀態,進入21世紀更高達雙方貿易總額的40%水準。

 

肆、台日經貿關係的問題分析

一、貿易失衡到智慧財產權摩擦

      日台間國際收支反映過去20年來台日經濟發展所形成經貿關係的狀態。首先日台國際收支的經常帳反映日本對台灣不只是財貨貿易收支的順差,服務收支進入2000年後也轉變爲順差。服務收支中,代表技術貿易的商標專利權使用費收支亦即技術貿易收支持續呈現順差及擴大的狀態,技術貿易順差是日本對台服務貿易順差的重要來源,佔服務貿易順差的25%〜30%。而日本對台灣的所得收支除2000年以外也是順差狀態且2010年後持續擴大。所得收支中,直接投資所得收支亦即日系企業在台經營所得匯回款與日本台商經營所得匯出款的差額除2000年外持續是順差狀態,是日本對台所得收支順差的最主要來源。另一方面資本帳,日本對台灣投資收支的逆差反映日本對台灣的資本流出。雖然台灣已有能力對日本進行直接投資或證等的間接投資,但是總體資本收支而言日本對台灣仍呈現淨流出狀態。

     日台間技術貿易收支的失衡除了顯示戰後日本對台灣技術供給幫助台灣經濟轉型升級外,也暴露出雙方智財權摩擦的課題。特別在電機電子機似智財權摩擦。案例如2004年日本Sharp公司以智財權受到侵害的理由對東京法院提出要求台灣灣東元電機公司的進口代理商三協公司停售東元電機使用台灣友達光電LCD面板製造外銷日本的20TFT-LOCD液晶電視機,並要求東京海關禁止其進口ロ。遭受侵權指控的友達光電聲明其非自行研發技術均是付費授權或合作方式向日本松下,富士通及IBM公司取得。同時東元TFT-LCD液晶電視機的進口獨家銷售商日本大型零售店AEON集團JUSCO公司以Sharp的要求理由不足反而要求SharpJUSCO銷售的產品下架,但因消費者抗議而作罷。

     另如日本LED大廠日亞化學公司在LED製造相關的專利權保護的智財權策略上,一方面透過FDI對台灣的LED製造廠商光磊,群創公司進行投資結盟授予專利權使用移轉技術,另一方面對有專利侵權之嫌廠商的億光公司提出侵權賠償訴訟。日亞化1999年開始對億光經銷商,2004年開始在台灣對億光,2010年開始在日,美,德對億光提出近40件的全球性專2010年億光在台灣勝訴,2015年億光在日,美,德勝訴。11台日經濟的合作與競爭關係由財貨貿易進入智財權的時代。

 

二、台日經濟互補性或對日依賴性

      綜合以上台日國際收支結構所呈現台日經貿關係的現狀,反映出戰後台灣經濟發展過程借助日本資本(日本資本收支逆差)與技術(服務收支中日本商標專利權技術貿易收支順差)以及日本資本財,關鍵零組件(日本財貨貿易收支順差)的基本模式沒有改變。12只是自日本移入的技術由低階往高階,輸入的生產設備,零組件由消費財生產往資本財,中間財零組件生產的方向提升。台日間的此種經濟產業關係不但維持日本對台灣財貨貿易順差的持續擴大,也同時促使日本對台灣技術貿易順差的持續擴大以及,直接投資的收益大於台灣對日本投資收益即直接投資所得收支的順差化及其擴大。

     過去美歐工業先進國家的國際收支發展經驗,通常財貨貿易收支順差在輸出競爭力減弱或輸入國的競爭力提升後會轉爲逆差,而直接投資所得收支則逐漸由逆差轉爲順差,在直接投資所得收支順差大於財貨貿易收支逆差下其經常收支仍得以維持經常收支順差的水準。也就是一國的對外順差來源由清發展初期靠勞力賺取逐漸轉而依靠經營海外資產的理財即腦力來賺取。但是戰後日台間經常收支的發展,日本不斷持續其對台灣的財貨貿易順差,更保持對台灣的技術貿易順差擴大以及直接投資所得收支的順差化,形成日本對台灣經常收支順差持續性擴大的現象。此顯示日台在經濟競爭力主要來源的技術研發能力及成果的差距,也顯示台灣經濟,產業對日本技術,生產設備,零組件,新材料以及市場依賴程度的深化。

 

伍、台日經貿關係的展望

一、台日貿易收支失衡與中國的關係

   2000年以來台灣對日本的貿易收支,經常收支逆差持續擴大,而台灣整體經常收支能夠維持順差主要是由對中國大陸持續擴大的貿易收支順差填補。相對地,日本對台灣的貿易收支順差的持續擴大事實上也是在彌補其對中國貿易收支的逆差。

      這是戰後東亞工業化的雁行發展歷程形成東亞區域的國際分工網絡,也造就過去20年東亞域內資本財及中間財集結中國生產最終財再輸出域內其他國家或域外美歐各國的三角貿易架構所使然。目前東亞或亞洲已然形成日本與中國雙核心的國際分工體系。現階段東亞國際分工體系的交又貿易造成台灣對中貿易順差貼補對日的逆差,日本對台貿易順差貼補對中的逆差。

     日本是戰後東亞區域國際分工網絡的締造者之一。特別1985年廣場協議後日本對東亞直接投資對象國及產業快速擴大並多樣化,伴隨直接投資進行技術移轉並帶動與被投資國貿易的成長。在投資初期日本出口所需機械及零組件等協助被投資國建立生產基盤或提升其生產能力及結構滿足其國內的需求,接著在提升生產效率及出口能力後開始出口第三國或回銷日本。日本對東亞直接投資的貿易擴大效果是其特色之一,有別於日本對美國等先進國家直接投資的貿易替代效果。但投資初期的貿易型態依貿易財性質,在生產設備及零組件的資本財,中間財呈現日本出口特化,而在最終消費財則呈現產業內貿易或日本進口特化狀態。隨著東亞國家工業化的進展,與日本間貿易型態亦產生變化,特別是產業內貿易程度會隨之擴大。產業內貿易的擴大,一方面是日本基於成本的考量進口被投資國的製品,同時也出口其創新的同類或同質產品亦或是差異化產品所產生。這是H-0理論或產品循環周期理論可以解釋的。另一方面是東亞國家技術能力的提升使其生產多樣化,差異化所導致,也由於技術的進步,生產差異化進展的同時亦達成規模經濟的效益,此進而亦提升與日本產業內貿易的程度。

      戰後透過投資,貿易發展出來的台日間經濟關係與貿易現象同樣亦發生在日本,台灣與其他被投資的東亞國家間。台日經濟貿易關係不單受雙方經濟,同時也受到其他東亞國家雁行發展演變的影響。東亞其他國家雁行發展的追趕會威脅替代日台在雙方經濟的位置影響雙方的經濟貿易關係。所以台日經貿產業的關係不能只從日台間,也需要從東亞或至少東北亞的角度探討。如台日與中日間貿易特別在SITC78類的工業製品都已進展到產業內貿易的型態。而中國的食品,非耐久性消費財已逐漸替代台灣的日本市場現階段台日與中日貿易結構不同的是,台日貿易進化到中間財零組件爲主的產業內貿易,而中日主要仍是中國的最終財與日本的資本財,中間財的交換,而與日本間不同層次的,台灣與中國間的產業內貿易則在中日貿易間產生輔助的功能。中日間產業內貿易的程度仍小於台日間。這是生產技術結構層次的差異所造成。

      另外台日的中間財零組件產業內貿易雖有進展但是台灣製造中間財的機械設備的資本財主要仍是日本進口特化狀態,所以如IC記憶晶片製品的出口越暢旺對日的製造設備及其零組件的進口也越多,對日財貨貿易逆差及技術貿易逆差也越大。台灣提升資本財或關鍵零組件的技術及生產能力,發展日台更高層次產業內貿易的方向是解決台日貿易失衡的對策選項。

 

二、簽訂台日FTA / EPA提升台灣資本財、關鍵零組件的技術及競爭力

      鑒於台日經濟產業的互補性以及民間企業部門的友善關係,日台不僅相互保障投資及避免重複課稅,更需要有一套具前瞻,廣域,深度的制度性安排,締結FTA / EPA積極促進雙方貿易便捷化,智財權保護,技術研發合作,企業策略聯盟合作,投資經營環境改善。日台簽訂EPA的意義除了因應21世紀東亞FTA新經濟整合的潮流,擴大雙方FTA的貿易涵蓋率,建雙方FTA網絡軸心(spoke-hub)地位的最大效盆外,更重要的是FTA的市場開放與經濟,技術合作等雙管齊下提升產業技術,改善經濟結構。台灣企業在與日本企業合作上具有經濟與非經濟面的優勢。13即使生產力低的企業在FDI成本較低的地區國家也非常積極進行FDI。台灣政府也應該積極幫助台灣企業與擁有關鍵性技術或經營模式,獨特競爭力的日本企業進行整合。策略對象可從電機電子設備及相關零組件產業開始,雨擴展及其他製造業,服務業,特別是供應鏈中擁有核心技術的中小企業。

   

本文摘自:

   2018)。《21世紀日本對外經濟政策》。臺北:翰蘆圖書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重森ㄚ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