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38日          攝氏26

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89號    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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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的類型

      接下來,讓我們考慮在現實世界中現實主義和自由主義混合在一起的情況下正在構建的安全措施(系統)。 約瑟夫·奈(Joseph Nye)的複雜相互依存理論也承認,現實世界是現實主義與自由主義的混合體。 從根本上講,在考慮安全性時,基於此觀點更容易理解安全性。

安全性可大致分為四種類型。 一個是“個人安全”,第二個是“競爭安全”(聯盟),第三個是“集體安全”,第四個是“綜合安全”。 

 

第一個是確保自己的安全。顧名思義,這是現實主義安全性的方法之一。 換句話說,這是一種依靠自己的力量保護自己的領土,人民和財產而無需依賴其他國家或國際規則和組織的方法。 一個例子是1902年英日同盟之前的日本。 日本以“富國強兵”的口號和“殖產興業”的口號,試圖增加其軍事力量和工業和經濟力量來支持它,並獨自維護自己的安全。 在當今世界上,不與任何其他國家結盟,不屬於任何國際安全組織並通過自己的軍事力量提供自己的安全的國家被稱為武裝中立國家。 這些中立國家,瑞士和奧地利,現在都是聯合國會員國,依靠聯合國集體安全(兩國分別作為會員國承擔聯合國會費和聯合國維持和平合作費用。)

 

第二種類型反對的安全保障(在日本很少使用“對立”一詞)是個人安全的一種變體,簡稱“軍事同盟”。 如果認為某個外國敵人無法僅靠自己的軍事力量來抵抗,或者這樣做的代價可能很高,它將與另一個與敵人具有相同對手的國家結盟,並共同建立該敵人 是保護您本國安全的一種方法。 同盟可以是雙邊的,如果形成同盟,則可以創建另一個同盟來對抗它。 聯盟的具體例子很多,但是對於日本來說,雙邊聯盟是明治時代簽署的日英聯盟和目前與美國簽署的《日美安全條約》。 美蘇冷戰時期的北約和華沙條約組織是三個或更多國家的聯盟(《華沙條約》在冷戰結束後消失了)。

這種對立的安全性是現實世界中的一種安全措施,但它並不總是永久的。 建立聯盟是因為有一個共同的敵人,如果不再存在該共同的敵人,則無需組成聯盟。 此外,他們的盟友甚至可能對自己構成新的威脅。 這是一項安全漏洞,可能使“昨天的朋友成為當今的敵人”。 例如,以俄羅斯為共同敵人的1902年建立的日英同盟,在1921年以後將不再繼續,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和英國成為彼此的敵人。 戰後,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與德國人,德國人和意大利人一起作戰的美國和蘇聯,在戰後成為兩個敵對國家,並形成了反對聯盟。

 

第三的集體安全保障是一種安全概念,使自由主義世界成為現實。 據說第四種全面安全也基於自由主義,但提出了一些問題,將在後面討論。 自由主義世界是一個與現實相反的國家,家庭的目標不僅在軍事領域,而且還出於貿易和經濟等商業利益,而國家以外的行為者都有自己的國際目標。 您認為自己很活躍很重要。 在這樣的世界裡,用軍事力量攻擊其他國家並不符合自己的利益,因此,這些國家停止戰鬥,擁有相同的價值觀,制定彼此必須遵守的規則, 並創建一個新的社區。 從反政府主義的角度看集體安全|安全理念是世界所有國家組成一個單一的國際組織,設定體制和規則來維護世界和平並打破世界和平 在這個制度中,所有其他國家共同對破壞和平的國家施加製裁。

眾所周知,這種集體安全已經通過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成立於1920年)成立的國際聯盟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成立的聯合國得以實現。 這兩個國際組織已承諾不使用會員國之間的武力,並將通過軍事和經濟手段對違法者進行聯合制裁,維護世界和平。 嘗試做這兩種機制都是全球性的。 此外,集體安全制度可能適合特定領域。 例如,歐洲安全合作組織(OSCE)顧名思義是一個名為歐洲的區域安全組織,成員國承諾不會使用武力, 並合作確保安全。 集體安全制度與反安全機制明顯不同。 當對立的安全機制也由許多成員國組成時,它通常被稱為“集體安全制度”,但是對立的安全機制是針對組織外部共同敵人的軍事力量。 這是一個聯盟,與集體安全制度不同,在集體安全制度中,對組織內的違規者實行聯合制裁。 重要的是要注意,這些術語經常被混淆。

 

第四的綜合的安全保障,考慮了軍事和非軍事目標和措施,以及各種威脅,不僅是外部敵人,還包括國內或自然威脅。 這是一種安全方式。 這是當時的日本大平首相(當時)1980年的“全面安全問題”研究報告中提出的一個概念,可以說這是在日本誕生的獨特安全概念。

該報告的實質是:1.安全是保護人們的生命免受各種威脅。 2.做到這一點的努力包括:A.使消除威脅本身的國際組織成為有利的努力。 B.應對威脅的努力。 C.與具有類似想法和利益的國家合作進行安全。 並努力使國際環境部分有利。

如上所述,全面安全被認為是自由主義世界觀中的一種安全方式,因為它涵蓋了各個方面,而不僅僅是軍事力量的目的和實現手段。 但是,就日本的整體安全而言,它是在與其他國家組成國際組織(如集體安全)時實現其各種目標,還是相對於安全而言是普遍的? 對於他們是否想要針對威脅的集體威脅沒有明確表述。

此外,在更具體的領域中,關於全面安全性的概念出現了以下問題。  1.將非軍事方面的安全納入其宗旨和手段,可以看作是各種政策和機構確保安全的機制。 例如,關於自然環境的雙邊和多邊貿易談判以及國際協定將屬於安全政策之內。  2.非軍事國際組織,例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貿組織,被視為安全機構,例如軍事上的聯合國,為各自領域的所有成員國提供秩序穩定。  3.此外,非國家組織,例如非政府組織(非政府組織)的各種活動也將被視為整體安全的一部分。

儘管在宣布這一全面安全性時進行了激烈的辯論,但此後卻越來越少被討論。

 

雙重和三重安全保障

在真實的國際關係中,可以安全地認為現實主義和自由主義是混合的,採取任何一種安全政策都不能保證該國的安全。 實際上,許多國家已經採取了個人安全和反安全政策,這是現實主義安全政策,同時又加入了聯合國的自由安全體系和僅限於某些地區的集體安全組織。 當然,重點因國家/地區而異,但是大多數國家/地區都有雙重三重安全政策。 一方面,日本通過《日美安全條約》與美國結盟,並採取反安全政策,另一方面,它是聯合國會員國,並採取了集體安全政策。

那麼,為什麼國家採取雙重三重安全政策呢? 那是因為現實世界是現實主義和自由主義的混合體。 個人安全,這是現實主義的安全性|單獨的安全性和反安全性,或者是自由主義的安全性的集體安全性,在實踐中可能無法完全保證安全性 這是因為存在“焦慮”。 因此,我們有雙重和三重準備。

1.勢力平衡及以上。 平衡與“追趕”(追隨戰略)

力量平衡”背後的理論在理論上支持了上述個人安全和反安全。 政治現實主義論者漢斯•莫根索(Hans Mogenthau)認為,當國家的力量幾乎相等時,就會出現平衡,並確保和平或安全。 據此,各國將增加權力或單獨結成同盟,以與自己的對手平等地保衛自己的權力。 但是,在18-19世紀初期的歐洲就是這種情況,此後和其他地方不一定如此。 例如,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德國增加了其海軍力量,而英國人則將其視為威脅並增加了自己的海軍力量。 戰後,即使美國加強了海軍力量,英國人也不認為這是一種威脅,而是開始與美國合作。 從力量平衡的角度來看,英國和美國的聯合海軍力量明顯強於其他國家的聯合海軍力量,並且英國和美國之間的合作不是平衡的,而是壓倒性的。 他創造了一個平衡(權力不平衡)。

同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當然與意大利和日本建立了同盟(三國聯盟),但並沒有平衡力量。 意大利的力量不是很大,日本離德國很遠,與日本結盟會使美國成為敵人。” 換句話說,德國無法通過三方聯盟與英國,法國和俄羅斯建立力量平衡。 而且,許多其他國家已經成為三方敵人的事實,並不是要通過建立世界力量平衡來保持穩定,而是要創造比三方更大的力量。來結束他們認為試圖創造的一種平衡。

為什麼要平衡和結束。 有沒有可以平衡的情況? 國際關係多種多樣,但簡而言之,以下是各國旨在平衡力量的原因。  1.與強國合作將增加您的國家被控制的可能性,但是如果您與較弱國家結盟並反對強國,您將不會受到盟國的控制。  2.此外,與較弱國家合作可以在合作關係中發揮自己的影響力。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追求力量平衡。

一方面,強方“過度平衡”或“追趕”(追隨戰略)的原因是,即使受到強勢的威懾,也沒有受到攻擊的危險。 而且,如果您站在堅強的一面,即使發生戰爭,也可以增加獲勝的機會。

另一方面,無論力量平衡如何,一個國家如果具有某些特定的價值或意識形態,就有可能站在分享這一價值或意識形態的一邊。  

  因此,每個國家制定自己的安全政策時,不一定會確定其在尋求均勢方面的地位。 在某些情況下,需要功率平衡,而在其他情況下,會發生功率不平衡。(待續)

 

日文原著:日本の安全保障

-変容するアジア。太平洋情勢と日米同盟集団的自衛権・ミサイル防衛をめぐって一2019# 1 17H KJH 1 TT * * *ti =祐二発売元株式会社リフレ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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