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4                攝氏15
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2276   晴天
   今天早上家裡例行打掃,重森ㄚ被避免礙手礙腳,相機一背來到泰山地區漫步隨拍,車子開上18標,然後在五股交流道下來,轉進泰臨路,然後左轉明志路來到明志書院。


   現位於泰山區明志路2段的明志書院,是由胡焯猷及郭宗嘏於乾隆二十八年(西元1763)起捐獻半生辛苦建立的產業而成,當時因其認為大甲溪以北均無學校,故慨然貢獻經營所得,成立了此一書院。當時明志書院擁有田產約兩百七十甲,數量可謂驚人,但後來因故遷移至新竹,使得泰山的明志書院真正存在的時間應在乾隆二十九年立碑至四十六年新竹明志書院落成之間,約為十八年左右。


 清初台灣屬於移墾社會,隨著移民經濟基礎穩固、生活無虞之後,便鼓勵子弟寒窗苦讀,以求一舉中第,而進提升社會地位,晉升士紳領導階層。因此,文教措施常常隨著土地的開發完成而引進。 乾隆十一(1746),由於新莊平原地區已為「淡北巨鎮」,惟因距廳洽竹塹太遠,「地處極北,煙火雖繁人文未振」,而有八里坌巡檢虞文桂於新莊街尾設義學一所,但因講堂稀少,且再加上八里坌巡檢的所在地水土頗劣,因此移駐巡檢至新莊,義學也因此成為衙署所在地。


   義學廢止十七年後,新莊平原才又有明志書院的創設,而書院的建立,實得力於胡焯猷。乾隆二十八年(1763)三月二十四日,胡焯猷有鑑於當時新莊平原已發展成繁榮的街市,新莊街尾的義學卻被迫廢止,以致於學子必須遠赴彰化就學,但因路途遙遠,許多可造之才多不得不中輟學業,因此將自己位於今泰山的「竹圍、房屋、魚池等項充作義學,又年收租六百餘石永作膳脩膏火之資」,這所義學也正是日後的明志書院。




   當時彰化知縣兼署淡水廳同知胡邦翰收到胡焯猷捐租興學的呈文後,隨即前往勘查,確認租業佃戶,並向上級詳奏此事。乾隆二十八年(1763)八月,閩浙總督楊廷璋核准捐設義學案。次年四月,楊廷璋又從淡水廳同知夏瑚之請,將捐設的義學命名為「明志書院」,並為書院撰寫「興直保新建明志書院碑」。「明志」二字,正取「爰標明志之名,冀成致遠之器」之意。




   胡焯猷的義舉,造就了大甲溪以北台灣北部第一個書院的誕生,特別是在淡水廳儒學遲至五十四年後(嘉慶二十二年,1817)才設立的情況下,明志書院更是發揮了「廣學校所不及」之書院教育宗旨。






    2003624日,泰山明志書院因為年久失修腐朽加上連日大雨影響,書院樑柱承受不了磚瓦重量,幾乎全部倒塌,遂於同年11月開始重修,歷經一年完工。










    2005926日,泰山明志書院安座,928日啟用典禮,為北台灣教育留下珍貴的史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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