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526              攝氏35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89    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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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區域層面也存在同樣的情況,因為在某些地區安全問題上有共同憂慮的一群「小國」由於在外交政策行為上的相似性而被視為集體行動者圍繞大國。 這種關係系統被稱為「緩衝複合體」,其特徵是所謂的「緩衝效應」。 根據克努森(Knudsen)的說法,緩衝效應可以定義為緩衝區域對外部入侵的「抵抗」程度,從表面上可以觀察到,作為獨立政治單位的緩衝系統的小國在一段時間內的持續存在。 強大的緩衝效應的中心點在於,大國既不會相互攻擊,也不會侵害中間的狀態[1]。 

    緩衝效應在緩衝複合體的中心最強,在外圍模糊,小狀態受相反大國的影響或部分控制。「緩衝複合體」模型意味著,大國行使的影響和控制隨著與自己邊界的距離的增加而逐漸減小。 這意味著緩衝效果可能會從緩衝區域的核心「溢出」到周圍的小狀態。 緩衝系統的穩定性「取決於每個小成員在抵抗單方面巨大力量壓力方面的成功。」 因此,在面對周圍的大國時,「緩衝區複合體」的小狀態從它們之間相互關係的聚集效應中獲得額外的保護力量。只要它們相互之間積極合作,並堅決維護自己的獨立性,就可以增強對大功率控制的保護[2]

    但是,不可避免地要對外圍緩衝狀態進行某種大功率控制,因為後者會受到相鄰大功率的直接影響(與壓力),而相鄰大功率的平衡力卻比傳統的三邊緩衝系統差。但是,這些國家「傾向於將各自的和平關係放在各自的大國之上,而不是與各自的大國優先」,從而加強「區域團結」,因為如果緩衝國將其贊助人的利益置於小國的集體利益之上 ,「緩衝效應」將縮小,最終可能導致消除緩衝區域及其在大國之間的劃分[3]。    

   「緩衝區複合體」的概念與Bogaturov開發的「空間」模型有很多共通之處。 正如上面已經提到的那樣,他區分製定遊戲規則的「領導者」與形成所謂「區域空間」的「外部人」,「外部空間」的作用是批准領導者的行為。在高度集成的區域空間中,小國扮演著調解者的角色,充當敵對大國之間的反饋渠道。通過支持或譴責領導人的政治舉動,「空間」國家調節其外交政策行為[4]

    值得注意的是,博加圖羅夫(Bogaturov)的「空間」模型和克努森(Knudsen)的「緩衝複合體」模型都強調小國的關鍵作用,這些小國鞏固自己的努力,以在敵對大國之間找到適當的平衡。從小國的角度來看,大國參與地區事務會導致將其對立競爭投射到地區地面上,使地區內部的交往增加,並最終形成對立的軍事政治聯盟。為了抵​​消大國競爭的負面影響,小國進行協調,以平衡前者的利益。 在政府間的磋商,會議,峰會以及非正式會議上製定協調一致的政策。它們對緩衝複合體的生存至關重要,因為「小規模衝突的數量越多,它們在整個緩衝系統中的地位就越弱,而複合體本身的緩衝作用就越弱。」 為了促進區域團結,小國必須與「叛國」國家打交道,後者更喜歡與各自大國建立更緊密的關係,因為它們的利己主義政策可能「觸發了另一大國的賠償要求」[5]。 

    這些理論上的論證可以用東南亞當代的安全動態來說明,其中東南亞國家聯盟(可以概念上被視為中國,印度和澳大利亞這三個主要大國之間的「緩衝區」)採用了「國家與國家政策」。 「區域彈性」以保護自己免受其成員主權與領土完整的侵害。「國家復原力」意味著每個東南亞國家都應足夠強大,以拒絕通過軍事和外交手段進行的潛在入侵,而“區域復原力”則假定所有這些國家共同為區域安全問題和支持制定共同立場。 圍繞更大的力量彼此相對(從而增強了“緩衝效應”)。 為了確保自身的生存,東盟發展了自己的“中央集權”概念,承擔了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催化劑和大國競爭的中介者的角色。 這一作用最終被其更大的合作夥伴所接受,這些合作夥伴得益於東盟推動的該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因此,東盟建立了外交機制,以促進大國之間的對話,為它們的相互合作作出貢獻。

    在國與國之間,東盟國家採用各種策略來應對區域與區域外權力,這遵循「套期保值」的邏輯。 庫伊克確定其中的五個,即:1)間接平衡,旨在「通過建立軍事聯盟與增加軍備來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風險,但不直接針對任何權力,至少不明確地針對任何權力」;  2)拒絕統治,旨在「通過在該地區培養政治力量的平衡來最大程度地降低政府的政治風險」;  3)經濟實用主義,旨在「通過使經濟聯繫多樣化來最大程度地降低依賴的經濟風險,並通過務實地建立直接的商業聯繫來最大化經濟利益」;  4)具有約束力的參與,旨在「通過雙邊與多邊參與和約束一個大國來最大化外交利益」;  5)有限的活動,旨在「通過有選擇地給予尊重和/或有選擇地建立外交政策合作來最大化政治利益。」 這套策略介於純平衡與純潮流之間,有助於降低風險,例如「在錯誤的地方下注的危險,被困的危險,被遺棄的危險,疏遠的負擔與責任相應的國內費用。」[6] 

    綜上所述,緩衝區系統(緩衝區複合體)是一種不對稱關係,其中一個小狀態(或一組小狀態)要承受兩個(或更多)大功率的壓力。儘管存在差距懸殊,但不平等的較弱方面能夠對較強的一方施加一定的影響,因為他們希望贏得緩衝上的戰略競爭。後者可以通過保證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控制自己的領土來推動敵對國家合作,從而將「雙輸」遊戲轉變為「雙贏」遊戲。 但是,緩衝國的外交政策因其性質而具有反應性,並取決於大國進行的政治活動。為了在緩衝系統中生存,它必須從一組有限的策略(「中立主義」,「潮流」與「依靠第三國的支持」)或它們的混合體(「策略對沖」)中進行選擇。 在大多數情況下,小國的行為選擇是由對手大國的選擇(而不是確定)決定的,無論是「相互合作」,「相互威懾」還是「單方面行動」。

 

[1] Knudsen (2002), p. 90-91.

[2]  Knudsen (2002), p. 93-94.

[3]  Knudsen (2002), p. 94-95.

[4] Bogaturov (1996), p. 45-50.

[5] Knudsen (2002), p. 94-95.

[6] 52 Kuik (2016), p. 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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