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525               攝氏35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89    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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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顯然,每個大國都試圖通過最大程度地減少其競爭對手的利益來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但它必須考慮到另一方的類似願望。 該遊戲在遊戲理論中被稱為「囚徒困境」[1]。在這裡,每個玩家都可以通過自私地行動來最大程度地減少自己的損失,但如果與其他玩家合作,他/她可能會獲得很小(但不是最大)的收益。 但是,如果一個人選擇合作,而另一個人不選擇合作,則前者會失去一切,而後者則會中獎。 因此,此遊戲的收益矩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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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矩陣表明,根據大國的策略,雙邊互動有三種變體:

    1. 相互合作。 當任何一方都不能保證進一步的收益同時又不損害其對手的地位時,這是最佳的變體。 只有當雙方相互信任時,才能實現這一目標。

    2.相互威懾。 這是“極大極小”的變體,如果對手的策略不變,任何一方都無法取得更好的收益。 當雙方不相互信任並試圖將對方的最大損失降到最低時(如果對手訴諸單方面行動),則達到“最小最大”。

    3.單方面行動。 當一方沒有比對手原先期望的另一方更具優勢時,這種變體。

    這個遊戲的悖論在於它的輸出。 兩個玩家的更好結果(+½; +½)都是不穩定的,因為總是有一個誘惑者拒絕合作以達到他/她的最佳結果(+1)。 但是,如果雙方選擇不互相信任,儘管雙方受到的損害要小於一方被另一方出賣的情況(–1),但雙方都將遭受損失(–½; –½)。 困境在於以下事實:「當雙方通過選擇其不合作的主導策略來確保安全時,他們最終會比彼此信任時更糟糕[2]。」。

    考慮到上面提到的遊戲結果列表,可以很容易地預測到兩個大國都將試圖建立對緩衝狀態的控制(“相互威懾”變體)。但是,此交互輸出對雙方都是不利的,因為如果消除了緩衝區狀態,則它們必須共享一個公共邊界,從而降低它們各自的安全級別。毫無疑問,這裡的最佳選擇是「相互合作」,雙方都可以確保緩衝區的領土不會被對手用來作為入侵的立足點。但是,如果一方同意中和緩衝狀態,而另一方破壞協議,則後者將比前者獲得決定性優勢(“單方面行動”變體)。因此,試圖獲得更多利益,同意合作的力量將使一切失去合作夥伴的力量。考慮到對緩衝區的控制是兩個大國的戰略優先事項,因此,每個人都希望與另一方共享緩衝區,而不​​是為了希望對方的認真而中立於緩衝區。最終,當相互的不信任戰勝了善意時,敵對勢力將入侵緩衝區,並結束緩衝區狀態的存在。

   但是,這場博弈中存在第三方,​​即緩衝國本身,其最終利益在於維持自己的主權和領土完整。 由於其重要的地緣政治位置(可作為一種額外的動力資源),[3]緩衝狀態在戰略三角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它是緩衝區狀態,可以保證其中立和等距,從而激發相鄰大國之間的相互合作。 此外,它可以以某種方式抵禦大國的壓力,從而使其可能被吞併的成本成倍增加。 在緩衝系統內,緩衝國家執行調解員的政策,減輕大國之間的競爭,並防止其利益的公開衝突。 同時,緩衝區狀態意識到自身的脆弱性,因此尋求外部支持,如果大國之間的衝突升級,它可以依靠外部支持。

   為保護自己免受大國的壓力,緩衝國採取一系列策略,Partem將該策略標識為「中立」、「隨波逐流」與「依靠第三國的支持」。[4]據卡什(Karsh)所說,中立主義策略意味著結合“積極”與“消極”因素的維持中立與等距的路線。 積極中立主義一方麵包括一系列旨在減輕對緩衝國中立態可能對相鄰大國造成損害的擔憂的措施,另一方面是旨在增強它們對繼續保持有關中立性的興趣的步驟。 另一個,消極中立反過來又可以分為兩個要素:防禦策略,即試圖通過最大化內部力量來阻止大國違反緩衝器的中立性;以及進攻策略,這意味著 進行積極主動的外交,旨在通過利用大國的弱點來維護中立[5]

    隨心所欲的策略構成與相鄰大國之一(通常是最強大國)結盟以希望受到惠顧的政策。 這樣,弱者就建立並維持顧客與顧客的關係,以便獲得保護[6]。當另一國對緩衝區採取挑釁性或不友好的政策時,這項政策是有道理的,但從長遠來看,它可能導致兩個大國之間的衝突升級甚至是戰爭。 在這種情況下,緩衝國別無選擇,只能依靠第三國,無論是區域外大國還是較小國的區域聯盟。[7]後一種情況是可取的,因為它可以避免依賴強大的盟友。

    這些策略中的任何一種,如果排他性地和一致地應用,最終可能會變得不利,侵犯主權或威脅緩衝國的存在。 因此,當涉及到它們的實際實現時,緩衝狀態通常採用混合它們的策略以減少與錯誤選擇相關的不可避免的風險。 這種選擇被稱為「戰略對沖」。 正如Kuik解釋的那樣,套期保值是……在高風險與高不確定性情況下的保險尋求行為,在這種情況下,主權行為者針對競爭能力採取一系列相反的,故意模棱兩可的政策以準備競爭 情況發生變化時的後備職位。 這些矛盾行為的目的是,在關係積極時,盡可能多地從不同國家獲得回報,同時力求抵消在最壞情況下可能出現的長期風險[8]

    換言之,這種策略體現「與傳統的平衡方式相比同時具有更少的對抗性,與潮流相比更不具有合作性,比逆傳性更具有主動性」的舉止。[9]戰略性套期允許對緩衝國與相鄰大國的關係進行連續而精細的微調,範圍從接受到拒絕統治,或者保持中立(取決於某些情況)。

    上面討論的緩衝系統內不對稱相互作用的分析模型清楚地表明,「小狀態」的作用, 在大國中,政治雖然不是決定性的,但不應該被忽略。 給定關鍵的地緣政治位置,小國有時可能會以滿足其自身需要的方式實質上糾正相鄰大國之間的關係。 當然,緩衝國的外交政策不能被視為一個獨立變量,因為其最終的戰略對大國的戰略是有反應的,其主權也受到其友好關係與敵意的影響。 緩衝國生存的唯一機會在於其巨大鄰國之間的熟練平衡以及對預期風險的戰略對沖,因為任何尷尬的舉動都可能導致其獨立性的喪失。 因此,緩衝狀態與推動大國採取相互合作的策略無關。

 

[1] Brams, Steven J. (2004), Game Theory and Politics, Mineola-N.Y.: Dover Publications, p. 30-39.

[2]  Brams (2004), p. 30-31.

[3]  Long (2017b), p. 188.

[4] Direction (1983), p.  20.

[5] Karsh (1988), p. 35; 63.

[6] Kassimeris (2009), p. 94.

[7] 44  Wong P.N., Kieh Jr. G.K. (2014), The Small Powers in World Politics: Contours of an African-Asian Critical Realism. African Asian Studies, 13(1/2), p. 27-28.

[8] Kuik, Cheng Chwee. (2016), How do weaker states hedge? Unpacking ASEAN states’ alignment behavior towards China.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25(100), p. 504.

[9] Tessman, B.F. (2012), System Structure and State Strategy: Adding Hedging to the Menu. Security Studies, 21(2), p.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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