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8日         攝氏30
雲林縣虎尾鎮林森路一段598號     晴天
    重森ㄚ被走出虎尾郡役所-雲林駱駝,來到郡役所右邊的郡守官邸。


    虎尾郡守官邸的正對面有一家田野麥拉麵館,由舊郵局宿舍的老建築翻修而來,保留日式建築物的風味。


    2007年將虎尾郡守官邸古蹟活化使用作為雲林故事館,集合在地生活、藝術、教育、文化,培訓地方故事志工,巡迴為民眾講述地放故事,並典藏本土文學作家的文學作品。


    虎尾郡守官邸創建於約創建於大正9年(1920年)至大正12年(1923年)。是一座相當完整的日式房舍,為虎尾郡階層最高的「屋敷」(高級建築)。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之後改為區公所所長宿舍,1950年實施地方自治,改為雲林地方法院院長宿舍,外部延伸加蓋廚房。1996年起閒置。2000年,「虎尾巴文史工作室」發起保存運動,重新整修、去漆、打除加蓋部分及圍牆。2001年9月5日定為縣定歷史建築。 部分引文維基百科


    虎尾郡守官邸是屬於地方首長的宿舍,營建年代可追溯至日治時期大正12年(1923年),配合郡役所建築著手興建,官邸建築自日治時期以來,歷經日治時期虎尾郡守、國民政府來台後的區長、雲林地方法院院長等之使用,均屬於地方高級長官的私人居住空間。


    因此,長久以來,除居住期中的官員及其家屬外,僅極少數人員得以一窺當時空間內部狀況,當地一般居民更是從無機會得以進入。一直到民國85年左右都被閒置。


    民國89年,「虎尾巴文史工作室」發起保存運動,民國90年登錄為歷史建築。郡守官邸修復完成後,於2007年開始籌備雲林故事館,由「雲林故事人協會」進駐經營。透過文字、戲劇等方式展演出地方故事,成為口述歷史與文學、繪本創作的新據點。


    建築主體為一樓木造瓦頂,建築外部構成可分為三部分,分別是磚造基座、雨淋板牆身、山行瓦頂。郡守官邸在室內空間的佈局上屬於前廳型(一般日式住宅大致區分為「前廳型」與「走道型」),前廳型以玄關連接室內各主要的空間。


    郡守官邸在日治時期不同的兩段時間完成本屋與書齋的建築工事,其平面格局由單棟形式轉而成為一棟兩間形式,在基地之東北側增設的獨立書齋,形成L型戶外空間,並產生較具私密的後院。


    本官舍之書齋並非位於僻靜的角落,而係位在接近入口大門之處,應有正式接待和處理公務之機能,提供郡守連結私密生活與公務之機能。


    周圍配以庭園植栽區;建築基礎柱腳提高為防潮通風之用;牆身設計以傳統日式之雨淋板產生視覺水平之效;檜木材質門窗依室內空間需要垂直方向設計,屋頂泥瓦四垂架設排水天溝。室內隔間牆身置以竹編夾泥牆,中置以櫥櫃、床間等,推拉門扉以模矩隔間方式區分機能,通廊走道連繫室內空間與室外景觀產生視覺連繫。地板以檜木條板舖設。計有客廳、餐廳、廚房、書房、會客室、儲藏間、庭園等。部分引文雲林縣政府文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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